曼联是一家足球俱乐部,位于英国曼彻斯特,弗格森从1986年开始执教,2013年退休,在这26年间,曼联一共获得过38次冠军,这段辉煌的时期在曼联历史上被称为弗格森时代。2011年曾有一项全球调研,曼联是世界上球迷最多的球队,球迷总数超过3.5亿,是英国人口总数的5倍还多。全世界每20个人里,就有1个曼联球迷。足球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项目,意外输球、巨星转会都是家常便饭。这么庞大的球迷数,肯定不是单靠漂亮的战绩和大牌球星能维持得住的,背后一定还有更深刻的原因。
那到底是什么?曼联的吸引力就在于它在足球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领域里,向球迷交付了一种确定性。
△弗格森。图片来源:“保密观”微信公众号
在球场上打造确定性
你可能会说,球场上不确定性太大了,实力强的团队也不见得就一定会赢,这怎么交付确定性?
对,曼联也不是总能赢。但是很奇怪,这支球队就是能让你相信,在一场比赛落后的情况下,它有可能绝地反击。在当年欧洲媒体头条上,总能看见类似这种标题,曼联上半场0比2落后,下半场连入3球上演大逆转。
可是总有单场比赛打输了的情况。对,这才是弗格森真正神奇的地方。他总能让球迷相信,曼联总有一天会复仇,会替你们赢回来的。有输有赢是常态,你怎么就能让球迷相信你不是“屡战屡败”而是“屡败屡战”?
弗格森自己的总结出奇简单,就四个字:始终如一。
足球是全世界竞争最激烈的领域,每个球队都在穷尽手段,寻找战胜对手的方法,但凡跟足球有一丁点关系的技术创新它们都不会放过。其中最核心的是数据科学,球队可以给球员佩戴心率监视器,观察他们在比赛时的运动强度,还可以戴上GPS,测算他们在训练中的跑动距离。现在看来,弗格森是不太相信数据的。从一开始,弗格森就很少用数据来判断球员,更多是凭一双肉眼。他觉得足球是一个需要成员之间达成高度共识、全力以赴的项目,没有任何一台机器能够告诉你一名球员是否偷懒,态度是否端正。这些证据不在屏幕上,只在眼前,在球场上。
后来事实证明弗格森的判断是对的,就像一所大学,评定老师水平的好坏,为了公平,往往只能靠一些数字化的标准,论文数量、专著数量、课题数量等。但是一个老师水平的好坏,真的需要这些标准吗?一个水准不错的学生,在课堂上听他讲一节课,水平高低立即就能判断出来了。
为了避免误解,我还要多解释两句。这里并不是说,技术不可信,技术非常可信,但是技术可信的场景是有限的,一旦牵涉到更大的认知图景,更强烈的价值观色彩,更复杂的综合判断,人仍然是万物的尺度。
△贝克汉姆握手弗格森。图片来源:新浪体育
始终如一地锤炼自己和团队
怎么做到始终如一?怎么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里交付确定性?怎么才叫领导力?说到底,是一种拒绝有效工具,判别什么力量不能使用的能力。弗格森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。
弗格森对自己领导力的解释,就是很简单的四个字“始终如一”。这表面上就意味着,盯死目标,不受诱惑。但是做到这个境界,哪有那么简单?
弗格森不受外来的诱惑,这个还稍微容易点。但是,如果这个诱惑不是外来的,它就是你自己,或者是你自己的一部分,那该怎么办?你能果断地割除自己的一部分吗?弗格森在这方面体现出了神一般的意志力。
他老人家有个外号,叫“弗格森吹风机”,就是因为他经常在比赛中场休息的时候,冲进更衣室,像吹风机一样,对球员劈头盖脸一通狂批评,像鲁尼、吉格斯、贝克汉姆,这些顶级的大牌球星,没一个能逃得过去。这和其他教练对待球星的态度完全不一样。
别的球队都是花大价钱买球星,请回来恨不得供起来。可弗格森偏不,不仅从来不花大钱买球星,而且不管你是谁,照批评不误。其中最著名的就是2003年2月发生的“更衣室飞靴门”。当时曼联对阵阿森纳,弗格森对贝克汉姆的发挥很不满意,先是大发雷霆,说贝克汉姆的表现根本不像一名职业球员,然后狂怒之下,又飞起一脚把地上的一只球靴踢飞。
球靴不偏不倚,正好砸在贝克汉姆的左眉骨上,他直接就挂了彩,据说要不是队员拉着,两人当时就动手打起来了。
回到弗格森,他对大牌球星敢打敢骂,这背后也一定有力量的权衡。换句话说,他认为自己承担得起损失任何球星的代价。果然,后来赛季结束,贝克汉姆被弗格森以2500万英镑的转会费,卖给了皇家马德里队。
要知道,2003年的贝克汉姆可是所有球队争抢的超级球星,很多俱乐部抢都来不及,可在弗格森这儿,居然一点情面都不留。可见,弗格森不是一时兴起的暴怒,他就是不想要自己的顶梁柱了。问题来了,弗格森的底气是从哪儿来的?怎么这么大胆子?
弗格森的视野远远超过了几场球的输赢。他认为,买球星只是在争一时长短。假如你只是打算在一个球队执教几年,赚个名利双收,见效最快的方式就是砸钱,像雇佣兵领导者一样,想赢一场战争,花费大价钱去加强火力,这是直接的办法。
可假如你打算在一支球队执教一辈子,让这支球队经久不衰,那就必须得重视团队建设,最好的方式,不是从外面买球星,而是塑造自己的球星,换句话说,我不需要你是牛人,但我会让你在我的队伍里变成牛人。
回头看这个过程,我还是被弗格森的勇气给震撼到了。
△弗格森。图片来源:“保密观”微信公众号
瞄准竞争对手的核心要害
早期交通不发达,足球比赛经常是同一座城市的几支队伍踢来踢去,日英超日报积月累,同一个地方的球队就容易成为彼此的冤家。曼联也有这么个冤家,就是同在曼彻斯特的曼城队。根据弗格森的描述,曼城队几乎整天盯着曼联打。曼城的俱乐部主席管曼联叫“马路对面的家伙们”,言外之意,你就是我的对头,不管你干什么,我都要跟你杠一下。
尤其是2008年,曼城队被人用高价收购之后,烧钱如流水,买球星、搞投资,处处都想超过曼联,5年就花了7亿英镑,甚至还做起了房地产。后来一度有传闻说,虽然曼联在全世界球迷最多,但在曼彻斯特本地,曼城的声势要比曼联大。
要知道,对弗格森来说,这可是家门口的对手,人家方方面面搞得风生水起,你好歹也要反击一下吧,要不然老脸无光。但弗格森打定主意,就是不跟进。
弗格森的版图,是要做全球最好的足球俱乐部,他要管理的球迷是3亿多人,这么大的版图,怎么是一个小小的曼彻斯特城能限定得住,那对手的动作和我有什么关系?
竞争意识会损害竞争力。你一旦开始竞争,其实就是你的认知地图被对手锁死的迹象。
很多中国人小时候都要提一个问题,《西游记》里的唐僧,什么本事都没有,他凭什么当取经团队的领导?沙和尚是个水妖,一辈子就待在流沙河,没什么眼界,他的认知地图上只有眼前的这点事,可以做到勤勤恳恳。猪八戒的认知地图永远指向身后,一不高兴就要分行李散伙,回高老庄。孙悟空本事大,但是无法无天,压根就没有地图。
只有唐僧有一张清晰的作战地图,不管你们去不去,我都要去,方向是天竺。他不当领导谁当领导?
领导力是什么?不是权力,不是能力,不是搞定人,不是讨好人。本质上,谁能在大多数人都很迷茫的时候,握有一张清晰的地图,坚定地按照地图前进,谁就拥有强大的领导力。